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的规定,成都宏鼎石化有限公司委托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(国环评证甲字第3607号)对“10万吨/年碳九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”进行环境影响评价。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现对环评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。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10万吨/年碳九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
建设性质:新建
建设地点: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成都石油化学工业园
建设单位:成都宏鼎石化有限公司
项目投资:24168.18万元
建设内容:本项目占地约64.35亩,建成后将达到年产偏三甲苯3万吨、均三甲苯0.8万吨、连三甲苯0.6万吨、均四甲苯0.1万吨、高沸点芳烃溶剂2.4万吨和混三甲苯3.09万吨的生产规模。
本项目主要由偏三甲苯单元、均三甲苯单元、连三甲苯单元、均四甲苯单元、原料罐区、成品罐区;办公楼、控制室、化验室、液氮气化站、消防水泵房、循环水站、冷冻站,空压站;三废处理、事故池、雨水收集池、门卫等组成。
二、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成都宏鼎石化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曹兵
联系电话:13608209977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4栋11楼
邮政编码:610000
联 系 人:冉耘瑞
电话:18181973223
电子邮件:31453216@qq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:
(1)以联系电话的方式;
(2)以电子邮件的方式;
(3)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。
六、公众意见征求期限
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公示时间:2019年9月29日~2019年10月16日。
附件:
成都宏鼎公众意见表.docx 提取码: 4a8d